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也称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知识产权与传统财产的最大不同点,就是在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来源于人类的智力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三大支柱
01
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覆盖文学、艺术、科学领域的原创成果,比如书籍、音乐、影视作品、绘画、计算机软件等,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包含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和可授权获利的财产权。
02
专利权
保护发明创造的独占实施权,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能有效保障创新者的技术成果不受非法使用。
03
商标权
企业或个人经注册获得的商标专用权,是品牌形象的核心载体,帮助消费者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一经注册,商标权人享有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及时登记确权
专利申请:对于发明创造,如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需提交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以明确保护范围。
著作权登记:对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如书籍、音乐、绘画、软件等,可自愿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著作权登记。登记并非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但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明确著作权归属和创作时间。
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定期梳理和评估自身的知识产权资产,关注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可能的侵权行为。
签订委托合同或合作协议时,应明确权利归属。
筑牢法律意识
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参加知识产权培训、研讨会、公益讲座等活动,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政策,与优质企业开展经验交流,汲取标杆实践智慧,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侵犯知识产权罪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
单位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